2020.10.27 会计学院 浏览量:
会计学院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优秀个人及优秀班集体方案
各位同学:
为更好发挥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班级和学生社团的自我完善,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争优创先的精神风貌,发挥其在校园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分院决定对2019—2020学年在个人成长、团队协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班集体给予表彰。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19日
二、参评范围
(一)会计学院在校学生(2020级新生除外);
(二)会计学院班集体(2020级班级除外)。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定工作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现结合我院实际标准,具体参评标准及办法如下:
校级学习标兵评选,待学校评优文件下发后,根据校级评优条件,从分院级学习标兵中推荐人选参评,获评者,享有校级相应荣誉。
(一)优秀个人类
1.分院级学习标兵
总名额为分院非新生学生总数的3%,各年级名额为年级总人数*3%。各年级以所有申报的学生的平均成绩为序来评选,各专业班级不划分名额。
参评标准: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人际关系良好,是同学们的楷模。
(3)在2019-2020学年中,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5%者方有申报资格,且要求必修课初考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学术活动、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3.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和社团干部)
占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10%。
以班级为单位推选,各1名;学习支持中心推选4名。
参评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尽职责,工作业绩突出。
(2)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备较强的助人意识和奉献精神;
(3)担任过一个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干部或社团成员),年度内无违纪现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 学习成绩优良,在2019-2020学年中必修课初考无不及格课程。
(5)学生干部范围包括分院的学习支持中心社团干部及班级班委。
(二)优秀团队类
优秀班集体(6个)
占分院当年班级总数的10%
1、具有团结、勤奋、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班风,班级半年平均到课率达到90%以上。
2、班委组织完善,班级制度健全,班委干部工作能力强,能齐心协力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学院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学生刻苦努力,互相帮助,上课期间课堂纪律好;迟到、早退、旷课、请假人数少。
4、班级能够自主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班级文化活动,加强班级凝聚力。
5、班级学生考风考纪优良,无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
四、评选程序
优秀个人及优秀班集体评选程序包括申请推荐、审核、公示和表彰4个环节。
(一)个人及团队申请(10月27日-11月3日)。
各班级做好申报工作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分院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和成绩证明(申报时自己在创客系统截图打印核算成绩即可)。逾期视为学生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1、个人申报
根据个人申报奖项选择填写“会计学院学习标兵”、“会计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后打印,见附件1、2),并提供成绩证明。其中成绩证明,申报时自己在创客系统如实截图打印核算总平均分即可,无需到教务部打印。
2、班级申报
各参选班级须提交参选申请,其中应包括《会计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张,)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PPT或相关视频文件,申报材料能集中反映班级特色或活动开展情况,突出班级亮点。
(二)分院审核(11月4日-11月12日)。
优秀个人、优秀班集体由合作发展部审核申报材料和参评资格,确定候选名单。
(三)公示(11月13日-11月19日)。
以上奖项的评选结果,由合作发展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日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审定并上报学院。
(四)表彰奖励 (12月)。
分院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个人及获奖班级颁奖。
五、奖励标准
(一)分院级学习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优秀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相关说明
(一)请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优秀个人及优秀班级推选工作;申报个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
(二)申请分院级个人奖项者,按照申报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11月3日前将所需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收齐,上报合作发展部(南D305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申报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在11月3日前提交班级申报表,视频或ppt等展示资料,在11月6日前提交。
附件1:会计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表
附件2:会计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3:会计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会计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