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浏览量:
会计学院2021届各毕业班:
遵照西欧学字【2021】8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激励我分院学子能够坚持理想,不懈奋斗,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经分院研究决定,开展评选会计学院荣誉毕业生工作。现就2021届荣誉毕业生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谢涛
副组长:张浩 刘昌
成 员:合作发展部、教务部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分院在校注册并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首考通过率100%,四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必须在专业前1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
(二)曾获得分院级及以上荣誉者,其他专业学科竞赛类省级以上表彰者。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四)积极参加实习实践,配合分院各项活动、积极就业或创业。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根据荣誉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
1.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有模板)
2.获奖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
3.大学四年成绩单(个人截图并打印)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材料提交时间:5月31日—6月3日 地点:南区教学楼D305办公室刘老师处。
(二)分院审核
分院将对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行为、首考通过率、平均成绩、违纪处分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进行汇总、审查、评比,评选结果交由各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三)民主评议
由班委会组织本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结果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评审委员会;
(四)公示
分院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以上)。
实施细则:
对所有申请的同学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按照大学四年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附加分值来排名。
附加分按照:
1.校级及以上获奖加2分/次。
2.经公示后,确无异议,经分院办公会研究后即可认定为荣誉毕业生候选人,上报学生发展处。
(五)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发展处对各分院上报的荣誉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审核、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由学生发展促给予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分院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会计学院将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26名;
2、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3、对于在学院评优工作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个人,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会计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