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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评选2022届校级荣誉毕业生通知

2022.05.11            浏览量:

会计学院2022届各毕业班:

遵照西欧学字【2022】1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激励我分院学子能够刻苦学习,不懈奋斗,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经分院研究决定,开展评选会计学院校级荣誉毕业生工作。现就2022届荣誉毕业生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谢涛

副组长:张浩  刘昌

 员:合作发展部、教务部成员、毕业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我分院在校注册并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各分院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结合我分院实际,共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26名。

四、评选条件

(一)首考通过率100%,四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必须在专业前1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

(二)曾获得分院级及以上荣誉者。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四)积极参加实习实践,配合分院各项活动、积极就业或创业。

(五)在校期间为学校赢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五、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

根据荣誉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

1.西安欧亚学院荣誉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有模板)

2.获奖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

3.大学四年成绩单(个人截图并打印)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材料提交时间:5月12日—5月17日  地点:南区教学楼D305办公室刘老师处。

(二)分院审核

分院将对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行为、首考通过率、平均成绩、违纪处分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交由各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对所有申请的同学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按照大学四年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附加分值来排名。

附加分按照:

省级以上获奖加2分/项。

(三)民主评议

由班委会组织本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结果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评审委员会;

(四)公示

分院将评选结果在官网、公共区域公示(三天以上)。

经公示后,确无异议,经分院办公会研究后即可认定为荣誉毕业生候选人,上报学生发展处。

(五)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发展处对各分院上报的荣誉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审核、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由学生发展促给予表彰。

六、评选要求

1、根据文件“各分院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结合我分院实际,共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26名。

2、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3、对于在学院评优工作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个人,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会计学院

2022年5月11日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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