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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荣誉毕业生的评选方案

2023.05.04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评选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西安欧亚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荣誉毕业生的通知》,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分院评审小组

组长:谢涛

副组长:马丹

成员:刘静、郭亚红、毕业班各班主任

职责:组织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荣誉毕业生评选工作,对申报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学习成绩进行综合的评价及审查,按照文件相关规定和程序监督有关工作。

二、评选对象

会计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毕业生人数及学校名额分配情况,会计学院有4个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25个校级荣誉毕业生名额。(评选校级荣誉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获取)

三、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二)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三)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校级荣誉毕业生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

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一)在校期间为学校赢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成绩排名必须在专业前 20%以内(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 30%以内),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四)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五)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七)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有限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个人申请、分院审核公示、上报校级审核批准三个阶段。

(一)个人申请(5月4日-5月6日)。

根据评优条件,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根据申请荣誉,提交附件2《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校级荣誉毕业生审批表》;

2.附件3《申请人信息统计表》;

3.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每张证书以姓名+证书名称命名,打包后以个人姓名姓名);

4.大学四年成绩截图打印纸质版(个人姓名命名);

5.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第三人称);

6.大学四年体侧成绩截图 。

提交时间:5月6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liujing@eurasia.edu

(二)分院评审公示(5月7日-5月12日)。

分院评选小组组织评选,审核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汇总、初审、公示(3天以上),将结果上报学生发展处。

(三)校级审核批准(5月13日-5月16日)。

学生发展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按要求上报。

五、评选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规范、高质量做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程序。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把评优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的重要抓手,切实落细落实。

(四)认真审核严守纪律。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审批表内容,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不能按期毕业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将收回其荣誉证书,并退回省教育厅,取消其相关称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8286936

邮  箱:liujing@eurasia.edu

会计学院

2023年5月4日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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