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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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级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2023级会计学专业产业方向课程分流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学生个人志愿和综合成绩排名,经学院组织审核与统筹安排,2023级会计学专业全体165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的产业方向课程分流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现将各产业方向分流结果公示如下:税务风险管控方向:84人,财务共享服务方向:81人。
具体分流名单详见附件(教学南区C区二楼会计金融学院公示栏处)。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会计课程中心高老师反映,并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会计金融学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