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教学服务

关于做好2015级统招新生第二阶段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6.01.18            浏览量:

各分院:

为了满足学生专业选择的意愿,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并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开学初《关于做好2015级统招新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2015级新生转专业第二阶段工作组织安排如下:

一、办理原则

新生转专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交转专业申请,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办理手续。

二、 第二阶段转专业申请条件

申请范围:以报到注册现场进行转专业意向登记名单为准

申请时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

申请条件:

(一)本科

(1)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前10名;

(2)参加转入分院的面试测评且通过。

(3)分院内部转专业,由专业所属分院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4)拟转入国际项目的学生经过专业所属分院面试,合格后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专科

(1) 参加转入分院的面试测评且通过。

(2) 分院内部转专业,由专业所属分院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3) 拟转入国际项目的学生经过专业所属分院面试,合格后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转专业审批及办理流程

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需按以下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

1、学生和家长充分沟通后,提交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2、申请提交至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教务处审查是否具备转专业资格,符合条件,则发放《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申请表》;

3、转出分院在《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学生持《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分院面试测评,通过则签署意见;

5、学生持申请表,在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审核并领取《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填写相关信息;

6、转出分院在《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7、转入分院在《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8、学生持《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在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同意变更”专用章并在系统中维护数据;

9、学生持《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及原专业收费票据在财务处办理学费退、补手续并更换收费票据;

10、学生将《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交转入分院,进入分配的班级;

11、转入分院负责收回转入学生《西安欧亚学院统招生转专业办理程序表》并于转专业工作结束后报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

12、教务处对全院转专业学生数据进行整理审核,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审批。

四、转专业有关规定

(一)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2、若学生本人有就业途径,转专业后有利于毕业后顺利就业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3、学生确有特长,对某专业有浓厚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可申请转专业;

4、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在新生报到注册现场进行过转专业意向登记,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名,并按要求参加分院组织的面试测评,测评合格者,可申请转专业。

(二)不允许专转业的情况

1、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文科类学生不允许转入理工类专业学习;理工类学生不允许转入文科类专业学习;艺术类学生不允许转入其它类别专业学习;

2、因教学资源条件限制,专业学生人数已达到容纳极限的专业不允许转入;

3、不允许跨批次或学历层次转专业;

4、参加转入分院面试未通过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5、经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前学生本人应和家长商量并慎重考虑;

2、所有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转专业应严格审批流程,不符合规定坚决不允许办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未经审批的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教务处将对违规转专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和通报批评;

4、拟转专业的学生不要领取原专业使用教材,待新转入专业手续办理完后持收费票据领取新专业使用教材;

5、未尽事宜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Copyright 2017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All Rights Reserved , 陕ICP备13005465-1